有了,那么伏泉与刘华之间的关系不就是一种没有血缘关系的乱了纲常伦理的姨母和外侄的关系吗?
或许这在现代没有什么,毕竟两人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当然若是追随到伏氏祖上娶过汉家公主,两人的血缘关系也还说得去,不过也是差了好几辈了,毕竟刘坚的父亲威宗孝桓皇帝刘志可是与他那位高祖母高平公主差了好几辈了,两人之间可以说有的只是名义上的拐弯亲,血缘却是淡德辱陌生人一般。
前世伏泉也见过不少按辈分差了好几辈的同龄男女结婚,他们都没有具体的血缘关系,有的只是七拐八拐的拐弯亲,两人结婚也没有什么尴尬不尴尬的。但是在这个重孝道气节的汉代,虽然礼教并无宋明那般大防,但对于这种近乎如同于血亲的私通情况,依旧会被认为是乱了纲常伦理,而更为可怕的是伏泉与刘坚这种情况,伏泉与刘坚的情况,还类似于烝母,这可是汉代法律中各种制裁伦理纲常的的罪名中,治罪最重的一种。
何为烝母?所谓上淫曰烝,顾名思义,与直旁系男性长辈的妻妾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这在汉代治罪可谓是治得重罪,汉代对于“烝”的禁止在法律上可谓是极其严格。在这其中“烝母”更是发现后,治罪的更重,即使你是皇室成员,列候公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