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汉武帝时,丞相公孙弘上书提出禁止民间持弓弩,理由是许多盗贼通过持有弓弩来对抗官吏追捕。由于弓弩的威力大,常常使得官吏不得近身。
本来这一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一提议遭到了光禄大夫、侍中吾丘寿王的反对。他反对的理由是:如果禁止持弓弩,盗贼仍可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弓弩,而良民则将失去这一武器,从而使得受到盗贼侵犯时的自卫能力大幅下降。最后武帝以此责问公孙弘,公孙弘取出,吾丘寿王的意见得到采纳,民众仍然可以拥有弓弩。
当然,虽然如此,汉代也对民间弓弩有所限制,一、二石的弓弩留作自己护卫寻猎尚可,但却是严格禁止民间准备五石以上的军用强弩,类似于撅张弩、大黄弩、床弩这样的大杀器。毕竟,一旦有人要起义,他们有了这类的军用强弩,直接都能把官方的精锐部队完虐了。
因为弩的造价昂贵,汉代民间多以存弓为主,几乎家家都有,不过耐用性以及射程较差,毕竟多为自制,一般自卫或者打猎倒是足够了,若是应用战场,则明显有些不足。
换句话说,就是军事用弓弩和民用弓弩的诧异,在古代受限于技术的差异,民用弓弩显然是不及汉代继承秦代的官方流水线制作的军用弓弩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