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天。
“翊笙……”繁歌垂下眼眸,欲言又止地动了动唇瓣,冷然的嗓音轻若羽毛,“我记得你,是我山恩·劳兰逊先生派来的。”
翊笙冷冷地眯起眼眸,冷清的语气带着难以察觉的警惕,“你记得我?什么意思。”
繁歌把手抬起,握拳的手掌打开,一支看上去很有年代感、看上去又高级的口红躺在掌心里,“这支口红,是你跟训练岛上的女教官打赌赢来的。”
证明她是他记忆中的繁歌。
翊笙的嗓音绷紧,“你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上回在纽伦堡的餐厅,我救你女朋友时中枪,当时给我的感觉很熟悉,受了枪伤后高烧,做梦了,想起了以前的事。”繁歌轻描淡写说道。
“山恩·劳兰逊派你来北斯城的任务是什么?”他又问繁歌。
“杀了你,还有唐安夫妇!”她语气冰冷不带一点儿感情回答道。
闻言,翊笙深不见底的眼眸闪过一丝冰冷杀气,“你对我有救命之恩,但如果你敢伤害我身边的人,我绝不会念及旧情,与你为敌的。”
繁歌脸色冷冷的, 抿着唇瓣,看不出一丝真实情绪。
她不说话,翊笙便猜测问,“在纽伦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