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今天的晨练。
初中体育考试不及格之后,她强迫自己爱上了晨跑,一开始肯定非常难受,腿脚酸麻,最重要的是早上起来很困难,可咬牙坚持了一个学期,她就慢慢的喜欢上出汗的感觉。
最重要的是,晨跑能让她保持精神集中,而且对身体的成长育有好处,起码到现在,她的身高和身材都附和预期。
正是因为如此,所有晨跑成为了她固定的项目。
穿好运动衣,劳伦在家门口准备热身,她虽然只有十七岁,但白人普遍早熟,身材育很好,紧身的运动服,凸显她胸前的一对雄伟,弯腰压腿更是身线曼妙。
“早上好,劳伦!”文森的声音传入耳中。
劳伦连忙抬头,看到的却是两个快冲刺的身影,她嘴巴张大,都忘记了回答,但也无所谓了,文森和卢瑟像是一阵风般冲了过去,就算她开口了,也根本听不到吧?
这么快?这是晨练还是赛跑?劳伦暗自摇头。
她享受的是在晨风之中奔跑,万物都再自己面前倒退的感觉,是一种自由自在,畅快流汗的享受,而不是拼命消耗体力的野蛮和比拼,简单说,她有点看不上两位小弟弟的晨练。
所以,她踢了踢腿,慢悠悠的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