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被友军误伤的风险,他也一定要这样做。
他的部下们与他并不算熟悉,这是宋朝的军事制度留下的弊病,所谓将不知兵兵,不知将是也,然而就在这一刹那之间,他们却鬼使神差的感悟到了自家首领的气息,那样厉害的角色,绝对不能留下去当做后患。作为一名士兵,越是强悍的对手,就越应该迸发出满腔的热血,如果不能将他刺死于自己的剑下,那么
那么就让自己的心血,染红大宋的战袍!
听说他们好像忘了,大宋王朝的战袍本来就是红色的,要不是他们今天执行的是斥候任务,恐怕就会穿着那一身鲜明的盔甲,出现在敌人面前了。
不过宋朝的盔甲可是非常沉重的,尤其以步人甲最为夸张,那几千片铁叶子挂在身上,就算是项羽,吕布再世,恐怕也跑不动了。
不过穿上那一身之后,跑起来肯定是非常悦耳动听的,就如同是后世的交响乐一般,可惜张守约是不懂得欣赏那玩意儿的,他只知道用自己手中的熟铜锏,敲碎面前能够见到的一切。
此时的康采恩还不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而在隋军大营里的小军官,却已经怒不可遏的拔出了手中佩剑,将刘进派来的那名部下,斩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