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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风寒且厉。
陆鹿撑腮思忖:亡母祭日也不能跑,那就大后天?明天估计会有益城富商太太们来观礼,人多,混乱,怎么把消息递送出去了?
春草捧着新做的衣裳请她挑选一款明天要穿的。
“又不是成亲,挑什么吉服呀?就那件黑边的吧?”
“去。”卫妈妈听不过她的丧气话,拍桌子恼道:“大姑娘,你再这么口无遮拦乱说话,小心又惹到老爷赏你板子。”
陆鹿扭脸小声:“他敢?再赏,我非跟他拼了不可。”
卫妈妈转头看一眼春草手里吉服:“留下那件粉红镶边的夹袄。”
“粉红?”陆鹿急忙扭回脸,果然看到中间夹杂着一件粉艳艳的新衣,不由呲牙:“不要不要。土气又俗气。”
“你懂什么,姑娘家家的就要穿的喜庆些。”卫妈妈做主敲定了。
陆鹿也不反驳,而春草使个眼色,春草抿嘴笑,点头:“是,卫妈妈。”
“行了,姑娘也赶紧歇吧,明儿还要早起祭祖了。”
“还要祭祖?又不是清明?”
“呸呸呸,大吉大利。”卫妈妈又是一阵气恼,指着她:“你,你说你,这毛病多早晚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