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大羚羊的卤羊头,一副异常美味的模样。
何煜长得颇为俊朗,为人也温文尔雅的模样,但就是有个喜爱吃羊头的癖性,尤其是羊脑,“砰”的一敲脑壳,“啧啧”地吸了起来,那吸吮的模样,比起婴儿吃奶都要津津有味的多!
“啧啧……这羚羊的脑髓就是美味,本爷吃了三十多年了,怎么就是吃不够呐!”良久之后,何煜将手中吃干净地羚羊头颅丢掉,再次接过张谦递过来的一只煮得香气四溢的卤羚羊头,不禁这样感慨道。
只见他这次手指“砰”的一敲,那羚羊的脑骨就被他敲开了个拇指大的空洞,再次旁如无人地吸吮起里面的乳白色脑髓来。
他似乎已然十成饱,只是羊脑髓仿佛永远都吃不够的模样。
“何爷放心,这羚羊脑有的是,包管何爷吃个够,听说爱吃羊脑的修士,脑袋就是比别的修士聪明,小的以前还不相信,此刻,见到何爷才是彻底地信服了!”张谦一副马屁吹到天上的模样道。
眼前的这位何煜,虽说和他们一样,都是杂役弟子,但是,这位何大爷可是攀上了袁执事这颗大树,简直成了其的左膀右臂,一般不重要的事情,都是由此人打理的。
现在就是这幅情景,眼看着处罚萧遥一年交十万斤妖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