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但有些的小案子,比如高速公路超速啊,这直接就能开庭,而且非常的简单,都不需要陪审团。
这样的好处就是大案子重视,小案子不浪费司法资源,应该说,在司法方面,美国确实是很完善的。
而落到罗耀翔的这个案子,这是个民事讼诉,而且套句罗耀翔熟悉的话,那就是,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那么。这个案子到底还有的打吗?
“罗先生,你是不是在跟安德森先生扭打在一起的时候,开了三枪呢?”
“是。”
“罗先生,你为什么要开三枪?”
“啊?”
“法官大人。以M1911这样的大口径手枪,那种贴身的距离,只需要一枪就可以停止安德森先生的动作了,那么,为什么罗先生要开三枪呢?”
“……好吧。我们可以想象当时的危急情况,促使了罗先生过于的激动,那么我很想问问罗先生,你当时是不是非常的想杀死安德森先生呢?”
“什么?”
这个乔纳森果然不是白给的,他就是从这一个小小的地方,开了三枪,然后一路往上推,把一个很小很小的,根本就没什么重要的东西,给说的是血了呼啦的。吓人倒怪的,严重的不能再严重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