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未料到自己会致死人命,如有人打猎时瞄准动物放箭,却射死了刚好路过的人;又如搬动重物,不小心落下来砸死了人。这些情节在殷律中表述为“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致人死亡的,都不处死刑。
父子两个听了,信心大增,尤其程泽,抓住讼师的手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时说自己是误杀。一时又说是戏杀,一时更说不关自己的事,抓而挠腮,把当时的情景老老实实讲个一丝不漏。
讼师瞧他卫国公府的嫡亲。便狮子大开口起来,张口要了个大数字。
程泽寻思贪墨下来的银子恰好正够,若能保住性命,倒可图东山再起,狠了狠心。竟也不还价,只说:“你要了这个数,不将我辩个清楚,日后却休想善了。”
讼师心想,若辩输了,你就是个死,且是皇上皇后要你的命,谁还敢来与我为难,便也笑嘻嘻应了。
程绍美即出来与讼师落了契约,只说保下儿子的命来。另还有谢。
再说那干青皮也是有家人的,这案子若连程泽都要死的话,他们一介平头百姓则更要人头落地。这些人本是将军坊一带的街坊,与程绍美寻摸到一处,凑了点银子合伙又另请了个讼师,只望死的那头无有苦主,能在公审中把案子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