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的速度仍然很高,轻而易举地撕开骑兵的铠甲,最后穿透骑兵的皮肉,搅碎骑兵的骨头和内脏。
满功率发射的激光枪,穿透力和射程比电磁步枪还要强,可是激光能量集中,最多在恐龙和骑兵身上开一个直径很小的洞,必须击中要害才能确保射杀。
而弹头击中后会在目标体内翻滚,切割肌肉和骨骼以空腔加重伤害。单单以杀伤力而言,激光枪这种听起来高大上的玩意儿不仅比不上电磁步枪,甚至比不上微声手枪。
要是有电磁手枪,何骏和林凯绝不会选用激光手枪,可惜电磁枪械的射击系统笨拙庞大,即便是二十三世纪,也没办法将这样一套系统塞进小小的手枪里。
可惜微声手枪不能击穿骑兵的铠甲,否则何骏一准用微声手枪换掉激光枪。
无论敌我都不再关注扑倒的暴龙骑兵,其它的骑兵依旧紧追不舍,何骏毫不犹豫地一枪接一枪。除了中途被树木挡住的弹头之外,几乎每一枪都能带走一条人命,不过几个呼吸的工夫,车后的尾巴就被他彻底清除。
满意地收起步枪。何骏打开车顶的天窗,一跃跳进车内,差点一脚踩周健身上。
“我靠,你躺地上干嘛?”何骏怒气冲冲地大吼。
不是他反应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