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苦楚无比。
舍不得权,舍不得名,舍不得钱,故而难以任性,难以潇洒。
“难怪世人,都是羡慕文人,原来,文人最潇洒,最任性!”李清嬉笑着,有些喜欢上了文人这个职业。
比起其他职业,文人无疑潇洒了很多,任性了很多。
“金大大,写的狗杂种,说着狗杂种的骨气,似乎也在说着文人的风骨!”
李清揣摩着。
似乎写作的欲望,大大的提升了,李清打开了电脑,开始快速的码字。下一本书,已经构思好了,名叫《侠客行》。这是一个讲述一个叫狗杂种的小乞丐的故事。
而后很多文人过得不怎么样,好似狗杂种一般,乞丐一个。
很多文人,有着傲骨,这种傲骨,简单来说就是不为五斗米折腰,复杂点就是说几个馒头足以温饱。
不求人,何其艰难!
写着写着,李清渐渐的有了心灵的共鸣,似乎与的猪脚狗杂种化为一体,渐渐有些迷糊,有些搞不清楚,是他变为了狗杂种,还是狗杂种变为了他。
…………
码字着,码字的正是火热的时刻,门铃声响动了。
“我太阳你八辈祖宗!”
李清张口骂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