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
这马还真不耐。它浑身的毛皮光华如练,四肢的肌肉像是要从它那光华如练的暗红色皮毛里破土而出;它的尾巴就像某个村姑蓄养多年的发辫,黝黑发亮飘飘洒洒;它的胸膛结实雄厚,似乎日行千里于它而言也只是人们喝口蛋汤那样容易;它的四个蹄子一般粗细纤巧,似乎这样的马蹄子驰骋在漫无边际的大道上毫不费力,也许你在它驶过的路上还未必能找到它留下的蹄痕;它的后臀高跷挺拔,宛如青春跃动的少女的丰臀,圆圆的,滑滑的,弹弹的。很显然这样鲜明的特征,对于人来说它是诱发****的原动力;但是,对于这匹马而言,它是力量和强悍的象征。纵算是伯乐见了,也会忍禁不禁朝它伸出大拇指,惊呼:“这是匹千里马。”
此马就是这样——畜生中的神驹,群芳中的甜妞。
那天的天气不错,碧空万里无云,似乎很适合秋游远足;它也似乎更适合快马加鞭去追一个自寻死路的疯子!
让人揪心的是,那个疯子他昨天傍晚就已经从落雁城出发了;所以,现在这个想去追他的人才会非常着急。
现在,在驿站的大门外正有俩个陌生的男子,他们立在大树下的阴凉处窃窃私语;看那神情,似乎是在密谋着一件惊天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