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大人当天的心情如何了。
说来惭愧,嘟爸是上庭的老油条,算上这次是三次违章被抓,已上过三次庭。让嘟爸“颇为自豪”的是至今还保持着在美国法庭的不败纪录。嘟爸的第一次违章是2003年,在一个限速35迈的公路上开了50迈,被埋伏在旁的警察逮个正着。有意思的是那位警察彬彬有礼。开了罚单后还给嘟爸道歉。原来美国警察有不成文的规矩,对初次违章者给予警告处理,这也是美国警察执法人性化的一面。当天那位警察拿走嘟爸驾照后查错了记录,发现有违章记录。便给嘟爸开了张100美元的罚单,后来发现查错记录,可是罚单已开出,警察自己无法撤销,结果警察一个劲给嘟爸说“Sorry”,不知道的还以为警察违章了呢。那时法庭听证还免费。嘟爸自然要去的。两个月后嘟爸收到上庭通知,那是嘟爸在美国第一次上法庭,其实紧张极了。到了法庭宣誓完,解释情况,嘟爸刚说到自己从没有违章记录,是警察查错了,助理法官马上打断嘟爸的陈述,告诉嘟爸这次改为警告,过程异乎寻常的顺利。
初战告捷让嘟爸自信心爆棚。08年嘟爸吃到第二张罚单,那天在学校限速20迈的地方不慎开了31迈。美国有规定,在学校上午8:00-9:00和下午放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