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可是个定时大炸弹,如果不带出来,谁知道什么时候便炸了。
而且这个鼎看上去不算大,但是也有一人高了。以林枫现在的力气,是可以抱起它,不过他却不可能抱着它到处跑。
“看来,是应该买辆车了。”走出二伯的店,林枫自言自语道。
现在,林枫少说也是个好几百万的富翁了,如果他想,随时都可以迈入千万的行列。
以前林枫自己一个人还不觉得,现在要带着个鼎到处跑,没有车子,实在是不方便的厉害。
林枫本想让二伯帮他挑选一下车子,不过看他现在的样子,显然没有这个心情。
一个人到了大街上,随便打听了一个4S店,林枫便出发了。
他买车最直接的目的,便是好拉东西,所以他并没有挑选一些高档店,反倒是中低档更符合他的选择。
不过魔都就是魔都,即便是主打中低档的车子,其店面装修的也一点儿也不比高档店差。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店子才更亲民,也不会发生打脸的狗血剧情。毕竟这店本身做的就是中低档,你就是一身的地摊货,营业员也会对你笑脸相迎。
来买中低档车子的人,其经济能力根本支撑不起他们在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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