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帮警察进了我昨天偷东西的作案现场,我这心里跟十五个吊桶打水一样七上八下的。
犹记得昨天一进那间办公室,我就被洁癖满级外加强迫症晚期的对方艺术学院主任给整了个生活不能自理。那时候我还想呢,活得这么“精细”的一个人,对于自己办公室里出现的微小变动肯定了如指掌。且不说她记不记得丢了一份文件,单单是小木雕人留下的脚印什么的估计她都能发现。发现了那些痕迹会怎么样,她会不会想到有人偷偷进了她的办公室,一旦想到这一点,对方有极大可能去调查这件事,甚至报警都不为过。
结果今天这么一看,按照目前的情况来说,那个艺术学院的主任肯定是报警了啊。
靠,她至于吗?
丢了一份文件而已,其他的东西都完好无损,她有必要报警吗。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作了某件坏事之后,内心里存着各种侥幸,等那些侥幸心理破灭,又不去从自身找原因,而是不停埋怨承受坏的结果的人小题大做。
这在心理学上叫什么来着?
算了,管它叫什么呢,还是先考虑考虑偷通报单子的事情败露之后,怎么去弥补吧。
此刻,我脑海中已经浮现出那些警察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