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表,穿着,不一样。他带走孩子那天穿的是西装,好像很贵。推着一个婴儿车,一般人都不会怀疑他。带着个镶金边的眼镜,像很有学问的样子。走路的时候很好看,像个大学教授。”
陈新安脑海里瞬间闪过一个‘温文尔雅’的形象。
“第二次上我家的时候,好像一个刚刚从乡下老家出来投奔亲戚的老农民。”
周红卫摇摇头,“不一样的。一个眼神很犀利,好像有……”周红卫努力的想用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可惜文化程度不高,刮脑的才想到一个词“杀气。对,就是杀气。好像隔着眼镜都能杀人。”
“一个很窝囊,好像谁都能踩一脚。双眼浑浊,脸上还脱皮,嘴唇开裂……”周红卫的语言表达能力很差,语言组织能力更差,很多事情都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断断续续。
“差别这么大,但你还是认出了他?为什么?”如果周红卫不是认出了这个人,不可能同意租住的事情。
周红卫看了陈新安一眼,“他的手。他左手的食指上有一个疤痕,看形状应该是削甘蔗皮的时候伤到的。因为我手上也有一个这样的伤口,所以我认出来了。”
陈新安高看了周红卫一眼,没想到这女人也有这么细致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