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同桌凶猛 > 正文 第两百三十四章、我要离开!
  陈述对萤火虫文化的前期发展提的一些建议,那是应有之意----就算陈述在里面一点股份都没有,他也会选择支持朋友来创业。

    外人不会明白,汤大海和李如意这两个朋友对他的意义是什么。

    而陈述在担任企划部副总监这一职务时,替东正集团拿下多个重要的合约,虽然这些合约最终都落在了孔溪的身上。

    可是,那个时候的孔溪仍然是东正集团的签约艺人,而不是自己的女朋友是不是?

    可是,无论是ce的全系产品代言,还是和娱乐帝国dsn的水晶鞋系列代言,每一次的官宣都让集团市值疯涨,可以说,陈述是以一已之力完成了公司近三分之一年度利润的人。

    和孔溪拿到的那些代言费,自己的一点点利润分成相比,公司和老板才是最大的赢家。

    当然,这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谁让老板是老板,而公司是老板的呢?

    他终究只是一个牧羊人,而老板则是农场主。

    “老板这是什么意思 ?”陈述转过身来,看着栗琨问道。在老板没有拿出确切证据之前,他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承认。

    万一他这是故意耍诈呢?这些大老板心眼都坏的很。

    栗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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