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满世界飞着拍摄,剧组的资金很快就会用光。
保罗-格林格拉斯多少有点不满。
罗南只能和稀泥,幸好保罗-格林格拉斯是个专业性很强又高度专注的导演,基本上不怎么懂财务方面的东西,也不用怎么担心这位英国导演发现其中的猫腻。
就算是发现了,罗南也不在乎,直接告诉他,2500万美元不仅是制片预算,还包括了宣发等方面的预算。
充分了解好莱坞的运作规则,掌握《娱乐法案》的规定,只要积极大胆的去做去想,办法总是有的。
这方面,罗南一直在看,始终没有停下过研究的脚步,甚至向盛智律师事务所的高级专业娱乐律师黛娜-安普顿数次请教。
盛智律师事务所已经与相对论娱乐正式签约,黛娜-安普顿是直接负责人。
通过连续筹备这三部影片,罗南深刻认识到,电影的利润远不止来自于影片本身所能产生的正常商业收入,运作影片的过程中,同样可以获益。
而是是符合行业行规和法律规定的合法收益。
机会摆在眼前,总不能白白放过。
罗南也在进一步完善之前就有过初步设想的“阿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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