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已经在电影节上看过影片了:“我知道那部片子。坦白地讲,这片子与《卧虎藏龙》可是有差距,竞争力有点不足。”
他仿佛一片好心:“用这片子竞争最佳外语片,罗南你要控制好投入,我认为这种纯粹东方式的片子,弄不好就会产生亏损。”
罗南似乎很坦诚:“这片子确实比不上《上帝之城》有竞争力,但总要试试。纳瓦斯,《上帝之城》也要控制好投入……”
纳瓦斯笑了笑:“谢谢提醒。”
开什么玩笑,只要《上帝之城》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就像《死囚之舞》一样,投入肯定会得到回报。
罗南没有再多说,跟其他公司的人打了个招呼,随即告辞离开。
回公司的路上,还是忍不住算了下《英雄》和《上帝之城》两部片子的帐。
前者版权费500万美元,后者1200万美元。
罗南计划在《英雄》包括冲奥在内的总宣传发行方面投入800万美元,其中除了奥斯卡宣传公关费用,大部分都是例如拷贝和保险等必须的发行费用。
《上帝之城》真想拿到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并且利用奥斯卡效应来获取票房的话,宣发投入只会比《英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