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了,他当时租的时候也是付了这么多的转让费。
唯一让方志强不满意的地方就是租金贵了一点,一万八一个月的租金,对于方志强来说,这个门面太大了,租金太贵了,但是对钱毫无概念的李潇潇立即就答应了,催着方志强签合同,李潇潇的意思就是大一点总比小一点好。而实际情况上这条街也没有其它的门面可租了,方志强虽然不太情愿但是最后还是签下了协议。
与老板谈的是他三天之内搬出去,然后这个门面就是方志强的了,方志强从他手里接手,然后又找到了这个门面的老板,接着与老板签订了续租协议,半年一交,一次性交纳了半年的租金。
在天黑的时候,饭店老板直接请方志强和李潇潇就在他们店里吃饭了,免费的,弄得方志强和李潇潇都有些怪不好意思的。
方志强有些郁闷,有些责备李潇潇,都是李潇潇再催,稀里糊涂的就把这个门面给租下来了。
才一个下午时间,就花出去二十多万,本来说的三十万的预算显然是远远不够了,本来方志强想着,开这么个店,一年就能够把本钱给弄回来,而现在估计有些难了。不过效率也高的吓人,中午才做的决定,到了晚上,就已经花出去二十多万把一切都给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