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事情,只要是能找到工作,不管多大的孩子,都会在上学和赚钱之间选择后者,这也就导致了,这一带的民众们,文化水平都不怎么高。
这就导致了,即便是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成了常见病的艾滋,阿顿的认知,也仅仅停留在,发病时,满身红疮,人虚弱的奄奄一息,到最后被折磨而死,这个病如何传染,如何预防,如何救治,又如何判定的确是感染了艾滋,他都一无所知。
坐在椅子上,任女人拿了酒精和纱布,认真的清理过腿上的伤口并包扎好之后,他心已经放下了大半。
他没有感到任何不适,而且,他也做了急救处理了。
这瓶酒精是他在国都市区的药店里买的,买药的服务生交代过,说这酒精能杀死许多种细菌真菌,虽然涂抹伤口的时候会有痛感,但只要忍过去,就不会有事了。
女人刚刚给他用酒精清洗了两遍,痛的他都龇牙咧嘴了,应该没事儿了吧?
可是,他虽然没事儿了,但那美女还在里面啊!
可不能让那孩子把美女也给弄病了,他还没和她上床,没让她给自己生儿子呢!
心底到底还惦记着唐晚晚的美色,阿顿站起身,忙就想往仓库这边来。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