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权至青云 > 第442章 火焰
似乎天生就是应该对立的。

    这感觉,不太好。

    从始至终,陆青云都不希望自己跟李明华闹得太僵,屁大点的地方,一座小小的县城,在大人物们看来不过是芝麻大的地方,县长跟记顶起来,不说让人看笑话,最起码有一点,大家把心思都用在斗争上面了,还做事么?县里面还要不要发展?下面的干部是跟着斗争,还是埋头搞建设?

    所以,陆青云这才在常委会上面放弃对李明华的赶尽杀绝。

    不过,容忍李明华,并不代表着陆青云要容忍别的人。

    在陆青云到锦富县不久,他就听人说过,在锦富县地面有“四大怪”,不管是什么人来做这个县长和县委记,这四个人都是不能得罪的,否则你想要在锦富县做事,那是不可能的。

    香兰的酒仙,裕德的肉球,吉祥的娘们儿,胜利的汉子。

    这四句话,说的是锦富县下属的四个乡镇的党委记,香兰镇,裕德乡,吉祥乡和胜利乡。这四个乡的党委记已经十几年没有换过了,听说香兰镇的那位党委记,已经连任了四届,县里面认命的镇长到了那里,连个住宿的地方都得人家点头才能安排。吉祥乡的那个女党委记,档案上显示她十四岁就参加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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