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那些记忆他可以得知,身体原主的父亲名叫方默,英文名爱德华,是一位地方警局的探长,也是里士满唯一的一位华人探长。
母亲罗兰·艾登则是里士满本地的白人,是一位公诉律师。
这两人的结合,一开始是不怎么受雷蒙的外公一家待见的,因为当时的方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警察,而罗兰却是常青藤名校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无论怎么看,罗兰的发展前途都远在方默之上。
北美这边虽然父母一般不太喜欢过多的干涉子女的婚姻,但并不代表就真的就完全什么都不在意了。
起码主观态度上还是会有很大的不同的。
在雷蒙外公看来,自己的女儿应该会有更好的选择,一定是被方默花言巧语可欺骗了,才会决定要跟一个没什么前途的小警察结婚。
再加上方默的性格本身也是很倔的那种,坚决不肯低头,所以在他们结婚最初的那几年里,跟雷蒙外公一家的关系闹得都很僵。
直到雷蒙出生以后,两边的关系才总算是缓和了下来。
值得一提的是,雷蒙并不姓雷,这只是他的英文名而已,他的中文名其实叫方明轩,户籍上的名字则是雷蒙·方。
至于眼下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