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她也是女孩子,青春懵懂期,情窦要么不开,一旦开了,惊天动地。
对她个人来说,留长发等于爱美了,等于想谈恋爱了。
陈母心里的警钟哐当一下敲响了,她的想法有些多,试图从丈夫那得到几分回应。
想让他拿点主意。
结果他毫无察觉,猪一样呼噜呼噜喝稀饭。
陈母指望不上了,只好先应付女儿:那就留吧,赶明儿妈上街给你买两个扎头发的。
不过,头发可以留,不能留太长。
陈母唠叨起来:小珂那样的,都拖到屁股上了,吸血呢。
陈父把脸一沉:吸什么血,现在都哪个年代了,能不能相信科学,给孩子做个榜样?
陈母不想跟他在饭桌上拌嘴,就没搭理,而是往正题上靠。
女儿早熟,比同龄人要沉得住气,性格往里收,不外放,心里有什么,不太好看出来。
阿遇,那会打电话那小孩是谁?陈母用随意的语气说,妈听着声音,也就七八岁吧。
陈遇夹花生米:昨天认识的一个小妹妹。
陈母奇怪地看向女儿:你不是在画室画画吗,怎么认识的?
陈父桌底下的脚踢踢她,问问问,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