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理地级市行政单位,地级市管理县一级行政单位,县管理乡镇一级行政单位。
这样的治政模式曾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的推进,行政体制中的层级过多,行政成本过大的矛盾也就逐渐显现出来。
每一级政府的设置,相应地就有一级权力机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对口设置,从领导干部的配备,到相应的办事人员的聘用等等。
这样一来就形成一支庞大的“吃皇粮大军”,导致机构运行成本增大,也就造成了不少部门的权力交叉重叠。
同时,这样的现状,出现了人浮于事、互相推诿、互相扯皮、工作效力低下等诸多弊端。
为了应付这样一群庞大的公务员队伍的开支,地级市的经费很大一部分花费在这上面,钱不够了怎么办,自然只能把主意打到下面县区的资金上。
各种类型的拨款自然要来一个雁过拔毛,一般的潜规则是县区的拨款市里要截留二成到四成。
哪怕是汇丰县这样的贫困地方,也避免不了这样的结局。
怎么才能减少行政成本,破解我国行政层次过多的矛盾,已成为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