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刑事技术档案 > 正文 第431页
了当时化工厂里的工人,将他作案时穿在身上的衣服,和砸向沈志斌后脑的凶器,包括电击沈志斌的电击枪,一并带回工厂,悄悄放在陈末生负责看管的仓库里。
    再加上在案发之前,有工友看到陈末生和沈志斌发生过口角,厂子里还散播着陈末生和郝友梅乱搞的流言,这些事串联到一起,就形成了后来的“罪证确凿”。
    自然,如今再看这个案子,所有人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它看上去漏洞百出,要不然前任副局长也不会在看到陈末生的申诉书时,说了那样一句话——你这个案子我知道,我当初一看就知道你是冤枉的,不过案子是底下人办的,我只是负责签字。
    而当初负责查案的民警,也因为在多宗案件中贪污受贿的问题,被判了刑。
    至于三个女证人,郝友梅、方紫莹和康雨馨,她们三人的责任比较轻,真要追诉起来也有难度。
    郝友梅最多也就是涉及账目问题,但和这件事有关的当事人沈志斌已经身亡,祥云化工厂也已经关闭整顿,郝友梅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情节却不严重,最终将会处以罚款。
    相比郝友梅,方紫莹和康雨馨的责任就更小了,两人当年都是未成年,而且没有参与作案,更没有亲眼目睹案发现场而对凶手进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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