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自己私下协商。”
律师抬手让了让孟周翰,说,“时先生显然有很大的意见,我请他先做决定。”
孟周翰一笑,“呵,拿这些来威胁我?是不是想说如果我不签那个保密协议,你们就不在认定书上签字,不给我付医药费了?”
警察同志只好辟谣,“签不签名不影响认定书生效。我们只负责侦查裁定,不负责调解,谁有异议可以自己去申请复核——你们到底签不签?”
律师说,“我方无异议,当然要签。”
他就一边签字一边摇着头叹气,“我其实只是来协商后续赔偿的,也不知道时先生到底误会了些什么。这年头只要别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名誉权,谁还能不让谁说话啊?这是大马路上的车祸,目击证人这么多,一个个去签保密协议我们签得过来吗?年轻人啊,就是心里没点数,太把自己当一回事了。”
——这还是孟周翰平生第一次听人说他“太把自己当回事”。
——或者该说,这是孟周翰发脾气时,第一次有人敢对他冷嘲热讽。
孟周翰瞠目结舌,然而他没有被顶嘴的经验,一时竟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律师又说,“我只是个代理人,来替我的委托者积极协商赔偿。既然您不想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