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奚正不喜欢他哥,喜欢他,就是因为他身上的这点不同。
简闻鸣一直都有自己不如他哥的心理,倒谈不上自卑,毕竟他光是长相身材都甩这世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了,他如果再自卑,普通人还怎么活。但是从小到大,他基本上都是在他哥的光环下长大的,就是他爸妈,对他哥要求颇多,对他却几乎没什么要求,任由他野蛮生长。他哥哥除了没他会玩,别的都比他强,成绩比他好,才艺比他多,亲戚朋友也是夸他哥的多。
他就是个纨绔子弟,如果家庭条件允许,他更喜欢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自由自在地过一辈子,他能开着车跟队跑几个月的耐力赛,也能跑到沙漠冰川里去探险,觉得日子这样精彩,一辈子才算不虚此行。
奚正说,恋爱结婚,一个人有趣不有趣,比优秀不优秀更重要。
他其实是有点认同的,就好像普通人找对象,对方的车子,房子和事业肯定是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但两个富二代谈婚论嫁,考虑更多的则是性格上合不合得来,金钱事业都是点缀了。
奚正对他的喜欢,让他愈发有自信。
也不对,他面对奚正,从来都是自信满满。
简闻鸣发现,四人的相聚,让他对奚正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