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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室外,陈武又为他们介绍:“段雨菲在市中心有一套别墅,平时自己一个人住。第二起案件发生的时候,她正好就在华阳县,距离案发现场不超过二十米。另外,警方在调查监控录像时,发现段雨菲在案发前两天,曾经与第二命案的被害人刘兆见过面,就在县里的一家四星级酒店,后来还是刘兆开车送她离开。不过,段雨菲却否认与刘兆相识。”
在有监控录像作证的情况下,还敢狡辩与被害人不认识,这怎么可能?
大家闻言,都盯着里面的段雨菲,而李警官所问的问题,也跟他们的疑惑相同。但段雨菲显然早就有备而来,不紧不慢地说:“抱歉,我一开始没想起来,原来是那姓刘的先生。不瞒您说,那天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因为工作的事,就去旅馆小谈了下,后来匆匆分别,毕竟我一天见过的人那么多,哪里能一个个都记住是不?”
她回答得冠冕堂皇,脸上也不见急色,相比起刚才谢立尧,段雨菲就显得沉静稳当多了,无论李警官问的是什么,她都能轻而易举地泼回去,一点儿破绽都没露。
一般人,无论有没有做坏事,在面对警察时,都会下意识感到害怕,或者抵触。这是一种人的本能。
段雨菲表现得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