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街。
贝塔落脚的地方,恰好就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内,那个旅馆,也有他的手下隐藏在其中。
普通人怕魔法师,贵族们家大业大,也对魔法师心生忌惮,但这些混刀子过活的混子们,却未必真怕。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在很多地方都是真理。
但如果穿鞋子的人,穿的是铁鞋,而且身上还挂着几百斤重的盔甲,手里提着四十米长刀时,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老大,这里有只很漂亮的金色大鸟。”
“这种下雪天,怎么会有大鸟?”洛克转这头,一眼就看到了贞德,那金闪闪伫立在雪中的模样,确实威武霸气,他见状心喜,急喊道:“快把它抓下来,我要养它,别弄伤它。抓到的人重重有赏”
两个性急喽啰打开大门,急急冲了出去,他们觉得这只金色的大隼肯定是因为被冷坏了,所以才停在这里,飞不起来。
谁能抓到,就能得到重赏,洛克虽然狠毒,但说话却是很算数的,他说重赏,就是重赏,绝不会假。
两人以自己平常无法企及的速度扑了出去,然后‘呼’地声一声后,又以更快的速度飞了回来。
两个人像是快烂肉一般撞在墙壁上,叭唧,叭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