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费新算法:
“我知道曾老板的顾虑,但是,我们可以灵活合作么。我不是央视,我的广告费也不是一口价的,咱可以‘按疗效收费’。”
仅仅一句话,就把曾老板的胃口吊回来了。
这其实有点像后世互联网广告信用崩溃后、谷歌度娘开始转向“有效点击引流”收费、挽救行业信誉的意味。
只不过换了一个媒介。
但眼下这个世界,还真没哪个广告媒介想得到跟客户谈按传达率收钱的。
“怎么个按疗效收费法?难不成要看我的广告前后销售额增幅?那恕我直言,就算有增幅,也是我们自己别的方面努力的结果,不一定是广告呦。”曾老板的态度,虽然好奇,但依然不掩傲慢。
“当然不是这样了——我们的广告,会强行剪辑到电影片头。您应该知道,如今买了票看电影的人,都是提前进场的,他们不可能为了躲避广告而暂时离场。所以片头广告是几乎会被100%看到的。
我可以按照相应电影在内地的票房放映量,作为实际的广告传达效果计费标准——每一人次买票看电影、并看到您的广告,我们就收费1分钱港币。如果有1亿人花钱看了电影,你也只掏100万港币广告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