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中,某个终生大法官的判词结论大致是这么个意思 :是否成立“伪证罪”,不应当单独以当事人在面对有回答义务的司法询问时、如实陈述。
还应该兼顾他“说谎时所试图掩盖的法益、是否与其职权义务相关”。
用人话通俗地翻译一下,就是克琳顿是为了自己的鸡8而说谎,不是为了那些有回答质询义务的总统权力行使情况而说谎,所以这个谎没资格上升到“伪证”。
具体的法律论证过程,顾骜当然不知道了,联邦最高fa院大法官判词背后的法理,他看涩情小说时也记不住——他只知道,这个法律论证和援引,大致可以写出100多页……
顾骜现在要做的,就是拿着这个可行的结果,逆推证明,再从‘妨害司法公正’向‘妨害立法公证’嫁接一道。
找个懂美国宪法、行政法和国际法的高手,帮他补完、找判例组合……反正就是又到数学卷先开挂抄到答案,后写解题过程的时候了。
这几个环节,每一个都不能错,这个课题才能做得真正出彩,一鸣惊人。
真应该感谢一下斯塔尔这个不要脸的独检,为了扳倒克琳顿不择手段,把报告写得那么淫晦,让顾骜如此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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