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解雇掉啊!反正外行人股民又看不懂,等他们看懂你们早就跑掉了。
    历史上,第一波门口野蛮人型的恶意收购者,就是在78年调低长期资本收益税后,摸索了一个5~7年的科技周期,然后琢磨出味道来了。
    然后,从85年前后,野蛮人们开始横行,一直到1988年底著名的kkr恶意收购雷诺斯.纳贝斯克公司案,美国有关部门才警醒。
    美国政府意识到不能再让华尔街疯狂伤害美国的科技和品牌了,设置了对各种短期炒作收购者融资的限制,让很多垃圾债融资出现违约,最终在90年代初刹住了这股浊流。1992年以后,美国资本市场那些破坏公司长期竞争力的恶意收购就少了很多。
    这才有了后来的互联网繁荣,因为在互联网出现的时候,美国科技投资市场上,创业者都已经学会,要挑那些跟创业者走过年限比较长的投资人。
    比如一个投资人要是投了一家科技公司,20年都没抛售,那他的人品口碑在业界就非常好。以后有新项目大家都会先找他。
    而如果一个投资人属于那种注资后七八年就要撤走的,那口碑就烂一些,创业者会觉得这人不是诚心跟我长期利益一致的,就是想捞一票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