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两条:
首先,顾骜想要注资的部分,并不直接全部亲自注进来,他个人可以注一大部分,总额不要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
其余部分,顾骜找了个好几年没怎么用的壳子,当年他那个在哥伦比亚大学念法学博士的表哥、陆光复的“陆氏电子”名义,注资到未来的“香积电”里。
“陆氏电子”这个壳子,顾骜是当初投资郭台名的时候,用过一用,也是专门为了绕过台资管制的货色。不过这一次,张仲谋要求全面改制“陆氏电子”,把陆氏电子的股权结构变成张仲谋一系控制权超过50%。
这样,就可以通过二级间接持股,在未来的香积电防止顾骜一家独大了。
不过,张仲谋也要在香积电的直接持股里拿出一部分等额价值来置换,至少资本层面上顾骜是不能吃亏的,只是在经营投票权方面吃点亏。
这种措施也很好理解,比如你在一家公司有51%的投票权,而这家公司又在另一家公司有51%的投票权,那你就可以控制第二家公司,而实际上你的财产折算下来只相当于最终公司的26%。
有点儿像“一个美国人只要能够在占美国51%选ju人票的州,拿到51%的普xuan票,他就能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