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奚,你去前面通报一声。”李白骑在黑鬃身上,一袭白袍被换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环锁甲,这种甲胄穿起来远不如练功服舒服,里面需要垫上一层棉袄,在阳光火辣的西域非常闷热,就像置身于一座火炉子里一样。
但这是他第一次与长城守卫军的长官即碎叶镇守使的会面,对方有没有郭虔瑾那么好说话还犹未可知,终归要穿得正规些,不能让人见第一面就挑你的刺。
就像很多小说里经常有的桥段,明明是去大酒店赴酒宴,你却非要穿一身地摊货,结果被保安拦住那完全是自找的。
“标下领命。”一员手持朴刀的黑面大汉恭声领命,向前大步奔去。
唐人士兵的跑步姿势很有特点,或许是甲胄太沉,绑腿护胫太硬,他们跑起来总有一种内八字的感觉。
(这里说一下唐朝本没有‘标下’这种自称,标下指明清时期“部下”的意思,这里纯属用着舒服,毕竟架空世界,凡事太较真写着也费劲。)
张奚是五十人队中唯二的两个府兵,在见识到了李白的能耐之后,不说是纳头便拜,如今也是心悦诚服,唯他马首是瞻。
倒不是说李白人格魅力有多大,而是本就倍受那帮兵痞排挤的他们要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