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违反组织的议事原则,自己一个人就把决定做了!
比起前几天在清水湖清淤工程的完工验收会上。
我就擅自做主,给两个乡捐建中小学这件事!
虽然事情没有错,但是违反了组织的议事原则,有点搞一言堂的嫌疑!
这里我像组织做检讨!”
余庆阳刚做完自我批评,何宏伟就第一个站出来力挺余庆阳,“余总,您当时做的决定并不能说是违法议事原则!
毕竟我们是公司,经营性的公司!
有些时候,有些决策就是需要临场决断的!
过去不是常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吗?
说的就是因为有些具体的事情,瞬息万变,作为主要负责人,必须要有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断的权利。”
“是啊!成立教育集团是咱们早就有的决议!
余总只是根据决议做出了临场发挥,这个不算违反议事原则,更算不上一言堂!”钟振耀这时也站出来替余庆阳洗白。
“我也赞同振耀书记与何主席的意见!
关于捐建中小学这件事,我认为余总做的非常对!
充分展现我们公司作为国企的社会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