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大唐官 > 17.三唱得正字
高岳的看法是,“这修桥是你的分内之职,按照法律规定,州郡的刺史必须在十月将辖境内的桥梁修缮完好,保障百姓通行,结果你不但不修桥,还把朝廷赏赐你的车驾用来小恩小惠、沽名钓誉,你与其像个演员般玩这些虚头巴脑的,不如好好履行职分,将州郡里的桥梁和大路全部修好,如是百姓何至于要遭受冬日徒步涉水之苦?故而判治政无方,罚二个月的俸料。”

    “依朕看,这样的刺史还罚什么俸料,直接罢黜得了!”李豫对这道判文极有触动,不由得发言说到。

    接着他想了想,本来想授高岳秘书省著作局校书郎的,但猛然察觉——这小子,我看过他的春闱赋文和覆试赋文,再和这道判文比较下,笔迹似乎有所不同,想必找到胥吏代书誊录的,岂可让高三如此猖狂,朕便将品秩往下压压,便宣布说“传话给南曹,让那高岳不要再求唱,便授他大明官集贤院正字之职!”

    想到这,太子李适反倒缓缓舒口气,总算没送到春坊来。

    皇帝的声音不大,但十分清楚,回荡在宣政殿和殿中省宫殿之间。

    崔佑甫身为中书舍人,当即坐在书案边,将该日平判入等的诸人,包括高岳在内共七人,共制一张敕书之内:

    “高岳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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