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出售自己作品的事宜,高岳已完全筹措好:先前萧乂送来三百贯润笔,除去给云韶家的聘礼外,还节余一百多贯,便全给吴彩鸾,让他和写经坊的诸位经生,于东市大毕家购买来大量的雕梓,并将其移到东市放生池北,那座萧乂馈赠自己的商邸里——只要将自己作品刻好,便直接印制出来,那所商邸高岳决心直接当自己的“书肆”,由其直接贩卖。
因高岳是中了进士的衣冠户,故而他名下的商邸是不用交税的,这是个非常大的优势。
这时唐朝的书肆业已十分发达,正所谓大到五都之城,小到十室之邑,都有书肆。不过这时候书肆主要还是贩卖文集书卷,兼抄写刻印,文人的版权意识还不算发达,比如韩愈每每写完诗,就让自己一名叫阿买的仆人用八分书抄好,随后送到书肆去卖,买来的钱就换酒喝;晚唐的李逢吉,在当校书郎时因为薪水不高,直接抄白居易的诗去卖,销量还不错,二十本一天内就卖出十七本。
可这哪里能满足高岳的需求,他要革新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