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税,刺史也好,县令也罢,在中央眼里其实都是tax collector,即税务官而已。
就好比高岳当县令时,解决了军队吃粮问题,还搞到了不少马匹,在某种程度上也等于是超额完成税收的任务,形式不同罢了。
所以对县令来说,最根本的工作就是两种,一个是赋税征收,一个是户口管理。至于风俗、判案方面的事务,都是“旁枝末节”,它对县令仕途的作用,大概也仅仅存在于同样理想化的演义文字里。
代宗皇帝曾经下过敕文,里面就谈及刺史和县令的“课效”顺序,即“招辑流亡,平均赋税,增多户口,广辟田畴,清节有闻”,有成效者即能“超资擢授”。
看看,清节有闻排在最后,而户口和赋税是首位的,能招来流亡人口,便能增加税基,也能有更多的人力开辟荒田,养活更多户口,征收更多的税收,由此形成良性循环,才是朝廷最乐于见到的。
现在的皇帝下的敕文,更加明显,“户口增加,刺史加阶,县令减选,优与处分。”刺史能升官,县令也能减少任期结束后的守选年份。
“退之那个脾气,也不知道他能不能体会到朝廷敕令的精神?”高岳思忖。
而云韶则满心喜滋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