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生子,郑六和郑九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其他,只是郑允芝。
就听嬴翌道:“稍后进兵,我先杀进阵中,搅乱贼众,吸引注意力。你们二人瞅准机会,带人杀到城下,然后立刻进城。”
听了嬴翌这话,郑六、郑九不免心中触动,郑九忍不住道:“我跟嬴兄弟一起!”
嬴翌笑了笑,摆手道:“不必。我一人转圜更容易。”
郑六拉了拉郑九,郑重对嬴翌抱拳一礼:“嬴兄弟,兄弟我承情了!”
“走吧,不能耽搁了。”嬴翌叹了口气,道:“给我换一把刀。”
他的眉尖刀早就卷刃了,不锋利了。虽然嬴翌体魄之强,无所谓锋利与否,便是个棍子,杀起人来也砍瓜切菜,但嬴翌喜欢用刀。越锋利自然越轻松,杀人消耗的力气越小。
郑六二话不说,把手中朴刀抛给嬴翌:“用我的刀。”
嬴翌也不跟他客气,伸手接下朴刀,在马背上抱了抱拳:“我就先行一步了。”
郑六和郑九抱拳还礼:“我等稍后就到。”
嬴翌拔转缰绳,打马而走。
马背起伏,嬴翌一手拽着缰绳,一手握着朴刀,心中升起一股子兴奋。练武的人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