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默然,嬴翌又道:“朕赋予百姓报仇的权力,就是要给百姓一把保护自己的刀,让那些为所欲为的人有所顾忌。王卿的折子朕看过了,如许年来,民间确多有复仇而杀斗者。或为父母之辱,或为亲朋之义,朕以为可也。不过王卿之言,亦未尝没有道理。复仇归复仇,须得不能扰了律法秩序。”
“设共天台,以为杀斗之所。”
共天,不共戴天。复仇之所。
归人道监之下,以府为单位,一府设一台。若有父母受辱、亲朋被欺者,于共天台约斗,或以胜负,或以死活。
杀斗之后,恩怨一笔勾销。
自然,其中涉及许多细节,皆有中枢元灵查实。约斗双方,要有必然的理由方可杀斗于共天台上。
共天台的适用范围,局限于民间。至于官员为非作歹,实际上不需百姓复仇,嬴翌早将其拿下——中枢元灵一月一次的人道功绩监察不是闹着玩的。
再则百姓向官员复仇,多半是不成功的。官员享人道便利,便是寻常的小吏,也极强大。百姓必然不敌。
反倒是民间的恶霸、为非作歹的歹人、为富不仁的富商,这些人才最有可能祸害百姓。而他们并无官员便利,就个人而言,并不比百姓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