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卖文书;然后愿意继续跟随主人家的,就在义军的监督下重新签订雇佣性质的文书和保障条款。
毕竟,在城邑里的人家往往拥有为数不少的奴婢,只要其中又一部分愿意加入义军,或是愿意暗中为之出力的话,那也是一股可观的力量和资源了。就像是这次对鱼氏一族及其党羽的清查当中,那些被顺带释放了身籍奴婢们,就发挥了不少诸如指认目标和提供消息、线索的作用。
当然了,还有一些则是在失去了可以服务的主家之后,一时缺少了生计来源和存身之所的奴婢们,在能够吃饱饭的基本保障下,被劝诱和招募进了义军当中;当然了,他们主要可以去的还是后勤队伍而不是战斗序列。
在对岭南就地投军的人员成分分类抽查当中,周淮安也发现,除了传统已经活不下去的农民和城中贫民外,其他的奴婢之属也占据了相当的比例;
周淮安这才想起来这个时代蓄奴还是一种主流时尚,尤其是在这多少地贫而需要出海才能弥补生计的岭南之地,给人做奴婢或是荒年卖身几乎成了一种贫家子的出路;因此,那些豪强大户家中蓄奴的比例,也是比其他地方要相对高得多。
虽然说唐代的奴婢也有三六九等之分,最低等几乎不收任何保障而“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