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自是他说什么便应什么,哪怕他的马儿与高人一行的马匹,以肉眼看着就是天壤之别,车把式还是觉得,自家的马儿顺眼多了。
顾云锦正欲翻身上马,就听身边的葛氏叹了一声。
葛氏道:“薛平是个爱马的。”
“不爱马,怎么养马?”朱氏苦笑摇了摇头,“养一匹好马,太难了。”
顾云锦抿唇,揉了揉追云的鬃毛。
她知道,两个嫂嫂是在感叹薛平赶路进京时骑着的那匹马。
普通人家的马儿,在冬日里说不走就不走了,军马不是那样的,每一匹军马,皆是骑手说何时行何时停,决计不闹脾气。
夜路、雪路,狂风暴雨,都是如此。
而那匹进京的,更是千万里挑一的塞外良驹,自幼驯养,练就了速度与耐力。
薛平当时奉命离开北地,来回路途颇远,顾致沅担心他叫大雪耽搁在途中,才把这马儿交给了他,好让他早去早回。
不曾想,最后成了赶回京报信的传令兵。
按说,如此距离,走上一程就该在驿站中换马的,可驿馆的马儿无论速度还是耐力,原就不及军马,又不是薛平自幼养的,怕摸不清脾性,反而耽搁事儿,愣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