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狂狼战队已经全员通过加入good电子竞技俱乐部的这一决策,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由大兵代表狂狼战队跟good俱乐部敲定合约的一些细节了。
good俱乐部在让出股权这么大的事情上都可以做得如此大方,细节上的那些条款,只要不违反原则,他们都充分的体现出了他们的大气。
之前狂狼战队在江北刚刚正式组建成立的时候,大兵不是在朋友介绍下找到了一个的富二代进行了高达七十万的广告投资吗?估计那个富二代后来在这件事上肠子都要悔青了,毕竟七十万不是一笔小数目。不过,随着狂狼战队加入进good俱乐部,那份看起来有些“人傻钱多”嫌疑的赞助,一下子变得无比超值。
good俱乐部后续会由市场部和法务部的人作为狂狼战队的代表,跑去江北找那个富二代补签合约,完善条款。good认可这份赞助,但想要像最初大兵和人谈妥的那种独家赞助是肯定不可能的。具体最终广告位置的圈定,赞助持续时间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就不需要大兵再操心了,good这边肯定可以让那位富二代满意。
虽说那个富二代当时差点害得大兵去阴曹地府走一圈,但这种事一码归一码,是生意就不能意气用事,该怎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