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吉克因为杀人,逃亡到了沙巴城,后来在沙巴城打拼了二十几年,终于创建了野花,混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要钱有钱,要实力有实力。

    他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墨迹时间!

    但是一下车的吉特就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到说不出话。

    陈默的身上全是血迹,但是近乎完好无损,而地上却是十几个野花的人的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已经没了呼吸。

    陈默像一个杀神,手中拿着断掉的凳子腿,毫无章法的攻击着每一个可以攻击到的敌人。

    这种样子,似乎不是为了对敌,就是为了杀人,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怒气。

    吉克呆住了。

    他在沙巴城生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震惊!

    沙巴城不缺少狠人,更不缺少能人,但是陈默的样子,要比狠人还要狠的多!

    谁能想象,一个人居然可以在十几把枪的围攻之下近乎毫发无损?

    而且这人并没有身着防弹衣之类的护具,只是穿着一件单薄的衣裳,而且不光如此,这人就凭借自己的拳脚加上一条破碎的凳子腿,轻易的干翻了这么多野花的人!

    野花的人是正经帮派,又不是什么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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