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动弹。
同时,他睁开了眼睛。
和几分钟之前,他隔着一层透明玻璃窗,透过那道缝隙看她时的目光几乎一致。
我要听。男生垂眸的同时,从她手上抢走了那条耳机线,取下了自己的,然后将她的那副耳机塞进了耳朵里。
裴伴借着微弱的光纤,找到了耳机的尽头,插上了她刚从口袋里拿出来的mp3。
无论什么时候,她都更喜欢用mp3听歌,而不是手机。
她几乎每周都会更新mp3里的歌曲,一般保留五首,她那天最想的五首,然后列表循环一周。
下一周,又会变成别的歌曲。也不一定都是五月天的,但除了五月天的,大多都是日语歌。英文歌也有,但太少了,少到裴伴只记得一首Banners的《shine a light》。
MP3又窄又小的屏幕散发着幽暗的微光。竟然都让裴伴觉得有些许的刺眼。
《第二人生》听了吗?
听了。
我是说整张专辑。
嗯。
裴伴依然站在程清嘉的面前,他刚刚扯下的原耳机被仍在桌子一角,盘绕成复杂不规则的形状。
裴伴很想问,那天她发的短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