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酒吧里的服务生总爱来找她聊天。
以前的陶晗被陶东明捧在手心里,不识愁滋味。
现在的陶晗要算这个月挣了多少花了多少,给自己买几件新衣服。
陶晗不自觉地笑了下。
要是以前有人告诉她你将来会喜欢西省十岭村某个黑不溜秋穿着旧西装红秋裤上台相亲的乡村爱因斯坦,
她一定原地自杀,分分钟不带犹豫的那种。
陈简听见陶晗的笑声,转过头来:你笑什么?
别管,读你的书去。陶晗耸了一下鼻子,对着少年清俊的脸。
陈简乖乖转过身,继续读。
陶晗掏出小镜子,对着镜子涂起了唇膏。
膏体抹开,好像巧克力化在了嘴上,颜色是年轻又娇艳的水红色,和她瓷白的皮肤反差强烈。
陶晗抹完唇膏,对着镜子抿了抿。
镜子里的女孩不施粉黛,唯有唇上的一抹红格外显眼,像是一幅意境幽远的水墨画,被有心之人点上一抹朱砂。
陶晗很开心,合上镜子,背靠在床头,继续听陈简读英文。
他读的语速偏慢,男孩子嗓音低沉磁性,好听是好听,可是却跟以前高中班上的政治老师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