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录音的一定是手机或者是录音笔,从那段录音中也可以听出来,向茄是用手机录下的。
所以就算把MP3上的录音删除了,也无济于事,只能谈条件。
但是现在证据在对方手上,这条件她没有资格开,她只能是被迫接受的这一方。
蒋女士摘下了耳机,沉默几许,抬头看向骆加礼,缓声开了口:“我的要求很简单,把这录音删了,或者交给我。”
骆加礼无言地挑了挑眉,像是听到了一个很无礼的要求,语气轻而坚定:“没可能。”
而后,他抬眼,视线挑高望着对面的人,摆明了立场:“茄茄把我找来,而不是直接请律师,说明她是想和你心平气和谈的,但看你的意思,好像并没有想好好谈的打算,那既然这样,我们就走法律途径好了。”
一句话说的轻轻松松。
蒋女士吃不准对方,因为这件事本身是她那边不占理,而且如果真的走程序的话,精力时间和金钱都耗损大,为了这样一件小事不值得。
而且听对方的语气来看,根本就是一副“无所谓但愿意和她死磕到底,而且有钱有闲”的样子。
到时候时间和金钱都丢下去,还没赢,那不是损了夫人又折兵,吃力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