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又一次被播放。
因为这个罪名几乎没什么好辩驳的,所以视频指向也非常的清晰。
先标出庄卿对话的人物,然后具体的话里,牵扯到项目里什么数据,什么理念,还有什么底层逻辑基础,都非常清晰的标明了。
一个二十分钟左右的视频,标注出来了将近五十条的稳定剂信息泄露。
宋真就是做这个的,自然也看得懂,三院这次的标注非常的具有代表性,不再是像前几个罪名那么广撒网提供无效证据,而是,只要是标出来的,就是核心理论,就是……
有效有力的证据。
视频播放完,原告方再进行陈述,陈述完毕,审判长让宋真放对质。
而前面一些时候,相关法条已经由刘律师的团队搜集完毕,也制定好了相关的对弈方法。
刘律师直指核心,“我国药物研究研发方面,关于《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定性的法条,是于十五年前制定,并于次年实施的,而视频中,最早的录制时间为二十五年前,最晚的,是二十一年,依照常理,后制定的法条不能应用于先于它发生的事件,因此我方认为,对方律师引用的法条错误,举证不应当成立。”
审判长讨论之后,追问:“原告方,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