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他的人。他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叼着根烟,那微弱的火星在废旧的屋子里格外显眼,就像他别在胳膊上写着孝字的黑色布条一样。
他爹死了。
世界上最爱他的人没了。
祸害遗千年,如果他爹没去坐牢的话,应该可以活到一百岁,看着自己娶妻生子,四世同堂,享天伦之乐,而不是在监狱里不得善终。
父亲的死,全都怪眼前这个衣冠楚楚、人模狗样儿的男人,他最“亲爱”的老同学。如果当年不是季漓去告密,他爹怎么会打死季漓的父亲?又怎么会因此判了二十多年。
明明他都快要出狱了!却偏偏遇上了嗜血的仇家,被人给打死了!活活打死了!
他本来可以跟季漓成为兄弟的,他爹多喜欢袁媚啊,用尽方法想把她追到手,可袁媚呢?根本就不识好歹!宁愿吃苦也不愿跟着他爹。
如今,季漓倒是风风光光的,开着豪车住着别墅,可自己呢?高充不能忍!明明上高中的时候,自己是踩在他的头上的,怎么现在,反倒是他飞黄腾达了呢?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生物,最见不得的就是身边人得势,嫉妒会将人吞噬,把人逼疯。
高充疯了。
虽然他之前也好不到哪去。他接受不